很多人辦 MM2H 之前,最在意的是財力門檻夠不夠。辦完之後,最頭痛的卻是另一件事:每年要在馬來西亞待夠幾天。
MM2H 居住天數要求,是我認為申請前被討論最少、但影響最大的一個條件。這篇把這個問題說清楚,讓你在申請前就知道自己能不能達標。
目錄
1. MM2H 居住 天數要求是多少
根據 MOTAC 2024 年後版本的 MM2H 條款,25-49 歲的申請人每年在西馬境內需要累積 90 天。這個居留要求可以由主申請人或其受養人(dependents)共同完成,也就是說主申請人本人待了 60 天、配偶待了 30 天,合計達標;或者主申請人待 30 天、未成年子女在就讀馬來西亞學校期間待了 60 天,同樣可以累計計算。50 歲以上申請人則無居住天數限制。
幾個細節要注意:
90 天不是出入次數,是實際在境內的天數。 每次入境多久、出境幾次不重要,重要的是一年累計的在境天數。
西馬和東馬分開計算。 西馬(半島)的 MM2H 要求在西馬待滿 90 天,不是加上沙撈越、沙巴就算。東馬有各自的版本(沙撈越 MM2H、沙巴 MM2H),條件不同,撰稿時請查最新版本。
條件會隨政策調整。 MM2H 的申請條件已經改過好幾次,我在 MM2H 完整指南 裡追蹤最新版本,申請前請直接確認當下的官方條件。
2. MM2H 居住 天數和台灣俗稱的「移民監」一樣嗎
很像,但不完全一樣。
台灣的移民監,是指申請永久居留權或公民身分時,要在台灣住滿特定天數,否則之前累積的資格會被清零。
MM2H 的邏輯類似:每年沒有住滿 90 天,簽證可能無法順利續簽。不是說你辦完就永久有效,而是每隔一段時間要審查,居住天數不達標是被拒絕續簽的原因之一。
💡 David 觀察:「以台灣的話來講就叫做移民監。你每年要在馬來西亞待滿一定天數,否則到期審查時可能出問題。」
差別在於台灣移民監是針對申請身分的資格條件,MM2H 的天數要求是針對續簽資格。但對日常生活安排的影響是一樣的:你每年要在馬來西亞待夠久。
對很多台灣人來說,這是最現實的卡關點。如果你還有台灣的工作、家人要照顧、或者生意需要人在台灣,每年 90 天其實不是一個容易達到的數字。
3. MM2H 不能打工這件事
MM2H 有另一個限制,跟居住天數一起討論才有意義:持有者不能以受薪身分在馬來西亞工作。
MM2H 的設計定位,原本是鼓勵外國人來馬來西亞退休、帶動消費、創造就業。所以持有者可以自己當老闆(100% 持股的公司、股東、董事),但不能替別人打工領薪水。
這個條件意味著:
- 如果你是自由工作者、遠端工作者,在馬來西亞境外的客戶付錢給你,理論上不受這個限制(但要確認個別稅務與法律狀況)
- 如果你打算在馬來西亞找工作、受雇於本地公司,MM2H 不是正確的簽證,你需要的是工作簽
💡 David 觀察:「你在這邊是沒辦法打工的,不能當薪資階級。你可以當老闆,可以 100% 持有公司,但定位是創造就業,不是分走別人的就業機會。」
對還在工作年齡的人來說,這個限制加上 90 天居住要求,要同時滿足其實不那麼容易。
4. 只靠免簽頻繁出入境,可以嗎

圖:Pexels / Matheus Bertelli
這個問題幾乎每個考慮長住馬來西亞但不想辦 MM2H 的人都問過我。
技術上,台灣跟馬來西亞目前彼此 30 天免簽。所以每 30 天出境一次、再重新入境,讓自己一直保持在免簽期內,理論上可行。
但我不替客戶背書這種做法,原因很直接:頻繁出入境會不會被海關認定有問題,我不知道,也沒有人能保證。海關有裁量權,如果認為你的出入境模式像是在規避居留要求,可以直接拒絕你入境,你的旅行計畫就報銷了。
💡 David 觀察:「台灣跟馬來西亞彼此只有 30 天免簽。如果你一直頻繁出入境,會不會有什麼問題,我不敢講。真的想久居,最穩的路還是辦 MM2H。」
如果你只是偶爾來住幾週,免簽完全夠用。但如果你打算長期住在馬來西亞,頻繁出入境不是穩定的解法,MM2H 才是正式的路。
5. 哪些人適合辦,哪些人要想清楚
整理一下我在實際接觸客戶的觀察:
適合辦 MM2H 的情況
- 退休族或半退休族:工作彈性大,每年 90 天容易達到,不能打工的限制也影響不大
- 自營業者或遠端工作者:工作地點不固定,可以安排在馬來西亞的時間
- 家庭移居(陪讀):孩子在馬來西亞念書,一方陪讀時間本來就超過 90 天
- 已有馬來西亞不動產投資:來管理物業、監督代管,每年多次往返
要認真想清楚的情況
- 還有台灣正職工作:每年 90 天要怎麼湊?連假加年假夠不夠?
- 父母年邁在台灣需要照顧:長時間在馬來西亞待不住
- 小孩還在台灣念書:每年去馬來西亞的機會有限
辦 MM2H 之前,先把自己一年的行程排出來,估算能在馬來西亞待幾天,再決定要不要申請。這個計算比查財力門檻更重要,也更被忽略。
我接觸過很多客戶,在 MM2H 居住 天數這個問題上,常見的思路是「以後再說」,結果辦完簽證,開始認真排行程,才發現 90 天根本湊不到。有幾個我見過的模式值得分享:
最容易達標的情況:陪讀家庭。 一方陪孩子在 KL 就讀國際學校,從 8 月開學到翌年 6 月,光是上學的天數就超過 200 天了,90 天的門檻反而不是問題。受養人的天數可以合併計算,所以孩子在學期間的天數對全家都有幫助。
最難達標的情況:台灣還有正職工作,只靠連假和年假飛 KL。 我估算過,台灣的正常年假約 10 到 15 天,加上國定假日的小黃金週,一年能飛 KL 的天數大概在 30 到 50 天之間,和 90 天的門檻有不小的落差。這種情況辦了 MM2H,實際上很可能無法達標,續簽時就會出問題。
中間地帶:自營業者或自由工作者。 工作地點可以自己安排,一年住 KL 3 到 4 個月不難。但如果客戶都在台灣,長時間不在現場會不會影響生意,也是要考慮的現實問題。
我建議這類客戶的做法是:先把今年的行程排出來,算清楚有幾段可以在 KL 待超過 2 週,加總看看能不能到 90 天。如果算下來只有 50 天,不代表不能辦 MM2H,但要提前想好怎麼把受養人的天數補進來,或者真的拉長某幾段的停留時間。算清楚比辦了之後才後悔好。
另一個值得預先想清楚的問題是:你的受養人本人也願意長期住在馬來西亞嗎?配偶如果還有台灣的工作,小孩如果還在台灣念書,受養人天數的「補充」也很有限。MM2H 居住 天數的達標,本質上是整個家庭生活安排的決策,不只是一個申請流程。
6. 常見問題 FAQ
Q1. 90 天是曆年計算(1/1 到 12/31)還是簽證週年計算?
依照官方規定是以簽證年度計算,不是曆年。具體計算方式申請前要向代辦或移民局確認最新版本,不同時期的規定細節有過調整。
Q2. 配偶和小孩的天數都可以合併計算嗎?
可以。根據 MOTAC/MM2H 條款,MM2H 參與者若是 25–49 歲,一年內需要在馬來西亞累積居留 90 天;這個居留要求可以由主申請人或其受養人(dependents)來完成。也就是說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馬來西亞的天數,可以計入累計達標。但要注意幾個條件:受養人必須是正式列入 MM2H 附屬申請的家庭成員,且同樣需要持有有效的 MM2H 附屬簽證。
Q3. 如果某年真的達不到 90 天,簽證會直接被取消嗎?
不會立即取消,但到了審查節點(每 5 年)可能影響續簽。有些情況(如重大疾病、不可抗力因素)可以提出說明,是否被接受則由移民局裁定。建議每年盡力達標,不要抱著「差幾天沒關係」的心態。
Q4. MM2H 持有人在馬來西亞開公司,員工也可以隨著辦簽證嗎?
MM2H 持有人開公司後,公司要聘外籍員工需要申請工作簽,與 MM2H 是不同的流程。MM2H 的附屬申請適用的是家庭成員(配偶、未成年子女),不是員工。
Q5. 我有 MM2H,平時還是大部分住台灣,這樣合法嗎?
只要每年達到居住天數要求,沒有硬性規定你一定要「主要居住地」在馬來西亞。但如果台灣稅務局認定你的稅務居住地還是台灣(因為你大部分時間在台灣),稅務申報的義務不會因為持有 MM2H 就消失,這塊要另外諮詢稅務專業人士。
還想往下挖?
- MM2H 完整條件與申請流程 → 馬來西亞 MM2H 完整指南
- MM2H 和買房要不要綁在一起 → 馬來西亞 MM2H 一定要買房嗎?
- 在馬來西亞待多久要繳稅 → 馬來西亞稅務居民 182 天規則